一、《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 -2013; 2.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 -2009; 3. 《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 T3081 -2003; 4. 《自控安装图册》HG/ T21581 -2012; 5. 仪表安装调试说明书、现场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仪表调试规程等; 6. 2008 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分册; 7.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9 -2006; 8. 2008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 10.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 ~50862 -2013 及广西实施细则。 三、本册定额的仪表校验材料费包括校验用消耗材料和校验材料的摊销量。 四、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 控制电缆敷设、电气配管、支架制作安装、桥架安装、接地系统、供电电源、UPS 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 仪表设备及管路刷油、保温、防腐蚀,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 管道上安装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及在管道上开孔焊接部件,管道切断、法兰焊接、短管加拆等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4.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执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应项目。 五、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 脚手架搭设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 2. 垂直运输。 (1)垂直运距取定为±20m 以内。垂直运距超过±20m 的子目,其安装人工、机械(不含校验仪器仪表)乘以系数1. 06。 (2)施工高度以平台、楼地面为基准,施工超高降效在±3m ~ ±6m 以内已进入定额,超过部分( ±6m)人工乘以系数1. 05。施工降效仅限于现场安装部分,控制室安装不计算。 3. 地下室(暗室)施工增加费按地下室(暗室)施工的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25% 计算。 4.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5.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